2013年4月5日

Pi


我在電影院看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時,腦中想的其實是海明威的老人與海

這種形而下的聯想實在很難說出口,因為這表示根本沒看懂電影。幸好最近楊照重新翻譯老人與海,海明威估計要開始流行了,加上這裡實在荒蕪很久,還是硬把這兩主題牽扯一下。


我的世代,國中國文課本還有老人與海,猶記當年導師問大家,誰讀過老人與海,氣氛肅穆,空氣凝結,害我不敢舉手,深怕五十雙眼神投射過來。後來意外當了老師,我也從不敢問台下是否讀過什麼,因為冷場很尷尬。


後十餘年,讀海明威其他作品,很少再看老人與海,但有些符號會讓我聯想這本兒時讀物,例如狄馬喬、馬林魚隊、邁阿密、魯賓遜漂流記、白鯨記、海角一樂園、基督山恩仇記等 (都與海洋有關,這到底是想像力豐富還是貧乏),當然,看海賊王也會讓我想到這本書。


說真的,少年 Pi老人與海,唯一共同點就是有個人漂流在海上,太陽很大,肚子很餓,其餘相似處很少。老人 Santiago 是古巴人,漂流在加勒比海,Pi 是印度人,在太平洋;老人捕魚,Pi 求生;老人的故事在 1950 年代,只漂流 3 (雖然海巡隊還是出動了)Pi 1977 年,漂了 277 天;陪伴老人是隻 18 呎馬林魚,Pi 的同伴是孟加拉虎;老人自願漂流對抗命運,少年 Pi 莫名奇妙人生就滅頂了;老人是捕魚高手,Pi 開始捕魚是為餵飽老虎,且他最後只擅長釣烏龜。


好吧,這兩部作品真的沒相關,我只是要掩飾自己戴 3D 眼鏡不太舒服,沒很認真看電影而已。但都寫到這了還是要整理些心得



第一個是孤獨。

梭羅在湖濱散記說,孤獨產生自由,自由又生力量。老人 Santiago 習慣在船上自言自語,他常跟鳥魚對話,也想棒球,偶像狄馬喬會怎麼作,他認為自己向大魚搏鬥,應該對得起狄馬喬了;想起年輕時在酒館,與黑人比賽握手把,僵持一天一夜獲勝的往事;入睡後,夢見綿長黃色沙灘,有成群獅子。大海的孤卓,把過去現在和未來攪在一起。


少年 Pi 16 頁篇幅和老虎理查帕克對話,那是他的幻覺;他渴望閱讀,但船上只有求生手冊,所以他讀了一萬遍;也每天用最小的字寫日記,盡量忙碌日子才過得下去 (結果最後是筆先用光而不是紙),他說時間是讓人窮緊張的幻影,能活下來就是因沒有時間觀念,他還得用暈船和哨子馴服老虎,在暴風雨乞求上帝。


這孤卓隱含一種相對性,老人原本對抗的是比船大一倍的馬林魚,少年面對飢餓孟加拉虎,但最後反而產生聯繫,成為共同體,一併對抗鯊魚 (可憐的鯊魚在兩本小說都是反派)。敵我成了相對性,這種相對性讓老人與少年在大海變強韌,看待恐懼的標準變了。少年 Pi 的心得是,恐懼才是人生真正的對手,只有恐懼能擊潰生命。或像吳爾芙對康拉德作品的評論,人心遠比海洋更複雜,它有自己的風暴,自己黑夜的奴隸。


莊子說,獨往獨來,是謂獨有,獨有之人,是之謂至貴」。但,這種道家的至貴了悟,並不足為外人道,老人回到港口後,18 呎的馬林魚被鯊魚啃光了,僅剩魚骨,沒人知道他的英勇;日本調查員不相信 Pi 的故事,沒人知道在大洋發生什麼事。人唯一需面對交代的,其實只有自己。



第二個心得是命運。

老人 Santiago 不是出海才成就孤獨,他在漁港便是孤單的人,連續 84 天未補到魚,完全的負運人生,海明威描寫這位天生硬漢 (也是他自己),終於釣上大魚,這魚比船大一倍,他沒放開釣線也沒畏懼死亡,讓魚把船拖至外海,老人在故事裡的名言是 :「人不是生來被打敗的,人可以被摧毀,不能被打敗」(我真的在小時作文比賽套用過這句,真是矯情得可怕,很符合那大時代的樣板氛圍)


少年 Pi 與老人不同,既不孤獨也非硬漢,父親是動物園老闆,掌管 53 人,生物學優等生,一家四口準備搭日本貨輪移民加拿大,應許之地。大浪襲來瞬間人生變了色,來不及好好告別,他到第二天快渴死時決定置之死地而後生,少年的孤獨與硬漢是環境逼迫出的,他必須主動挑釁老虎與厄運,才能馴服。


兩人初衷不同,結果近似,皆是搏鬥的故事,與大海拼搏是西方文學主要流派,裡頭隱含對上帝與命運的謙卑。老人與少年皆不認命,在命運前卻輸個精光,老人戰勝大魚,回到岸邊,但整條魚已被鯊魚啃光,他說,如果有地方在賣運氣,我很願意買些運氣來。少年漂流至墨西哥海灘獲救,但其實第一天他便家破人亡了,且漂流真相可能是人吃人的第二個故事。

努力對抗命運,改變了小的,卻發現無法動搖大的,這才是人生真相。像曾國藩的臨終遺言「不信書,信運氣;公之言,傳萬世」,這是對命運的推崇與敬畏。



到這裡,你終於發現了,以上心得都很牽強,因為社會科學的質化研究說,如果拿兩個不相干的個案比較,最後歸納出的,勢必只有很膚淺表面的結論,看來這文章是個好例子。例如你拿西瓜和棒球比較,最後只能有圓的東西會滾動這種廢話 (天份好一點的會發現牛頓定律)


(當然你也可能發現,大的球體可拿來吃這種謬論,但這純粹是因個案數太少了)


為了讓這篇文章增加一些有意義內容,應該再談點海明威的小說。( 我真的不是在用少年 Pi 舖梗談小說如何收尾 )


海明威的小說結尾一直是我以為的經典,文學如何結尾是大學問,對推理科幻武俠等類型小說而言,結局的高潮鋪陳不是問題,但對純文學,結尾的平淡餘韻反是困難。我一直在找研究小說結尾的書而未果,卜洛克的小說學堂》說,偉大文學作品很少是靠出人意表結局吸引讀者的,常見安排是,一開始就注定悲劇收場,主角卻還是一步步走了過去,結尾反格外冷酷。


艾柯 (Eco) 則這樣描述他的寫作經驗,每次我的小說快寫到尾聲就覺苦惱,根據作品邏輯它要停止了,我也得跟著停止,且我發現越堅持下去只會更弄糟作品,可見結尾的自制很難,且越平淡越難。像拜倫說的,沒有一件事比詩的起頭更難,除了它的結尾。


海明威怎麼寫老人與海》最後一段 ? 老人回到岸上,倒頭大睡,下午有觀光客來到酒店,一位女士看到大魚白色脊骨,他寫 :

她問一位侍者 :「那是什麼?」指著那條了不起的魚的長脊骨,現在看來好像只是等著要被海浪沖走的垃圾。
「大鯊魚,」侍者說「鯊魚。」他意思是要解釋發生了什麼事。
「我不知道鯊魚竟然有這麼漂亮,形狀這麼美的尾巴。」
「我也不知道。」她身旁的男伴說。
沿著路往上,在他的小屋裡,老人又睡著了。他還是趴著睡,男孩坐在他身邊看著他。老人正夢見了獅子。

簡潔又有餘韻。


海明威被視為文學極簡主義 (Minimalism) 代表,他不喜歡意識流,所以很少寫人物內心情緒,只寫事件本身與對白。楊照稱這是冰山敘事法,只寫露出水面的冰山,主角都很省話,但字裡行間卻有水面下的氛圍與稜角,其實很難。馬奎斯認為,海明威是文學史上最傑出擅寫對話的巧匠。


英文原文更明顯,所有句子都是簡單過去式,對白則是簡單現在式,每個句子都短,字彙都在 6 個字母內,中學程度。海明威不喜歡長句,所以他的文章有大量的 “and”,用 “and” 不斷將太長句子拆成短句,形成韻律。這違反了英文寫作邏輯,在寫作課中,有許多盡量不用 “and” 而讓句子產生變化同時又不要太早斷句的技法,海明威討厭這些花招,他說文章是建築而非裝潢,巴洛克風格的時代結束了」。很像卡爾維諾在給下一輪太平盛世的備忘錄》中說的,語言的輕巧,就是意義透過看似沒有重量的語文結構傳達出來。


( 我覺得楊照的評論很有趣,他說海明威與村上春樹都讓讀者覺得,寫小說實在容易,我也可寫一本,等模仿寫出來後,才發現全不是那麼回事 )


我也喜歡海明威生前出版的最後一本小說危險之夏(The Dangerous Summer),這是我在某個夏季當兵時,帶進軍營的小說 (我真的不是因為覺得當兵很危險才帶這小說進去的)


Life 雜誌請海明威到西班牙寫鬥牛,特別是當時如日中天的兩位鬥牛明星,結果海明威把 1 萬字報導文學寫成 12 萬字小說,當時雜誌在草稿上的批注是真該有人去告訴這狗娘養的,他是為雜誌寫稿,不是百科全書。


小說結束在鬥牛士路易米蓋受了重傷,手術後海明威到病房看他。結尾這麼寫 :

「很抱歉我無法進入療養室,」我說 :「痛的情形怎麼樣?
「還好,厄寧斯 (海明威名)。」他說得十分溫柔。
「馬諾羅 (醫生名) 會減輕你的痛苦。」
他溫和地笑笑。
「他有。」他說。
「要不要我帶走一些人?
「可憐的人,」他說 :「上次也勞駕你,我很想念你。」
「我們馬德里再見,」我說 :「也許我們一走,有些人會跟著走。」
「我們一起上報的照片大家都很好看。」他說。
「我會到羅伯醫院看你。」
「我早預留了房間。」他說。

我在軍營反覆讀了這結尾 20 次,幸好在軍中眼神持續盯著同一頁不算太奇怪,畢竟大部分時間我們都只是在發呆。

我個人最喜歡的,則是戰地春夢(A Farewell to Arms) 結尾,這也是海明威評價最高的小說。第一人稱主角 (就是海明威自己) 在一戰的義大利戰場受傷,於野戰救護站與護士凱薩琳相戀,結尾女主角不幸在瑞士醫院難產死了。


小說最後一頁這麼寫 :

她血流個不停,一次又一次,他們止不住血。我走進去,陪著她直到死去,她沒醒來過,死時很快。
房外走廊上,我對醫生說 : 「今天晚上,我有什麼事可做 ?
「沒有,沒事,我送你回旅館吧。」
「不,謝謝你,我想待一會。」
「我知道沒什麼話可說,我不能說
「不,」我說 :「沒什麼話可以說。」
「晚安,」他說 :「真的不需送你回旅館 ?」
「不,謝謝你。」
「手術是唯一的方法,」他說 :「這手術
「我不想談這事,」我說。
「我送你回旅館吧。」
「不,謝謝你。」
他走上走廊。我走進凱薩琳房間。
「你現在不可以進來,」一個護士說。
「我可以,」我說。
「你還不能進來。」
「妳出去,」我說。「另一個也出去。」
我趕她們出去,關上門,熄了燈,像跟雕像告別。過一會,我走了出去,離開醫院,冒雨回到客棧。

這是我最喜歡的小說結尾,本應拿它當本文結語,沾個光,不過我發現海明威在 1954 年的諾貝爾獎謝辭,更適合些。


寫作,充其量,不過是場孤單的人生,,正因為他獨自工作,如果他夠好的話,每天都得面對永恆的存在或不在。對真正的作家來說,每本書都應該是全新的開始,,他應該總是書寫自己從未做過、或他人做過卻失敗的東西,運氣好的話,他也許會成功。


就像在大海漂流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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